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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買房是大事,各位購房者自然會小心謹慎,考慮再三,但難免買下了房還有不如意的地方。很多業主都在關心:買下的房子能退嗎?難道只有賣二手房一條出路嗎?
房子買了是可以退的
從法律角度看,退房可以解釋為消費者將房屋退還給開發商,或者將房屋的權利轉移給開發商,開發商將消費者支付的首付款及銀行貸款退還給消費者的過程。之所以出現退房,其前提是消費者與開發商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而且因為某些事由,使買賣合同無法履行,最后出現退房的結果。
從合同角度來看,至少有三種可能:一是合同被宣布無效,二是合同被撤銷,三是合同被解除。

購房者有權退房的法定情形
1.購房合同無效而導致退房。開發商的銷售行為違反了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比如開發商出售的房屋已經設定抵押而沒有告知購房人;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便銷售房屋,在起訴前仍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
2.《商品房買賣合同》目的不能實現,購房人無法取得房屋的。《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后,開發商未取得購房人同意又將該房屋抵押給第三人或又將該房屋出賣給第三人的。
3.開發商交付房屋的套內建筑面積或者建筑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不符,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而《商品房買賣合同》又未約定解決辦法的。
4.開發商變更規劃、設計導致商品房的結構形式、戶型、空間尺寸、朝向、使用功能發生變化,未取得購房者同意的。
5.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比如出現承重墻、梁、柱等,在發生地基基礎的沉降時超過允許變形值,鋼筋混凝土構件產生變形、裂縫,磚石結構沒有足夠的強度和剛度等質量問題時,購房者有權選擇退房。
不過,小編在此提醒,只有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或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的,購房者才能選擇退房。對于一般的房屋質量問題,在保修期內,開發商應當承擔維修義務。如果開發商拒絕維修或經購房人催告在合理期限仍不維修的,購房人可以委托第三方維修,然后要求開發商承擔維修費用,賠償維修期間的其他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