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地方出現業主因房價下跌主動斷供棄房現象
發布時間:2014-08-07 來源:0352房網 編輯:楊曉敏
摘要:五六月末,浙江杭州、江蘇無錫、福建寧德、江蘇新沂等地出現業主因個人按揭貸款逾期未還而被銀行起訴的案例。這些案件中,業主大多聲稱“無力還款”。目前尚無更多數據顯示,“棄房斷供”成為全國普遍現象。但是,監管部門早已做出預警。
有媒體報道稱,5月12日,
央行副行長劉士余主持召開
住房金融服務
專題座談會,討論當前差別化住房信貸
政策。會議透露出的信息是,為防止
購房者因為
房價下跌而斷供,央行要求銀行優先確保住
房貸款。
而在兩周前,銀監會主席尚福林在上半年全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工作會議暨經濟金融形勢分析會議上也表示,“部分地區已出現
房企甚至業主違約,一些中小房企的資金鏈緊張,三四線
城市相關信貸風險需高度關注。”
某股份行杭州分行的人士認為,棄房斷供只是比較嚴重的現象之一,房價下跌后有意見的業主非常多,有的
開發商迫于壓力就會給出一些補償措施,比如贈予車位或者返還一些
裝修款。
業主自稱“無力還款”
據了解,總部設于廣東的某股份行杭州西湖支行近期起訴了同一
樓盤的三位業主,均已出現個人住房按揭貸款違約。其所購房屋均是杭州昆侖之都
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下稱昆侖之都)開發的以“公館”命名的高檔樓盤。判決書顯示,2010年該行向業主章某某發放了310萬元的貸款用于購買該房屋,貸款期限20年,貸款
利率為基準上浮10%。以房屋設立抵押擔保,并要求開發商昆侖之都承擔連帶擔保責任。貸款發放后,章某某自2013年9月21日起便未按約定期限按時償還本金,截至2013年11月尚欠銀行貸款本金288萬元,利息5萬元。章某某違約后,銀行便宣布貸款提前到期,并將其訴至法院。2014年3月,杭州市西湖區法院受理該案。
杭州并非個案
正如本文開頭提及,江蘇新沂市有多個農業銀行起訴客戶按揭貸款違約的案子,涉及不同的樓盤和開發商。比如,農行新沂市支行于2010年6月貸款42萬元給姜某和韓某夫婦購買一套總價為60萬元的住房,其中首付款為16萬元,貸款利率為4.75%,貸款期限20年。截至2014年6月,借款人已經逾期3期,尚欠銀行借款本金38.6萬元,利息2.3萬元。
總現價低于貸款本息?
杭州某地產的一名員工表示,根據不同
戶型和樓層,上述公館目前的
價格約39000/㎡,一套175平米的房子,總價格約在688萬元。也就是說,目前一套175平米的房子,
市場價要低于4年前銀行貸款的本息總額754.5萬元。
還有房地產中介機構人士表示,杭州的
二手房價下跌幅度小于一手房,二手房每平米跌幅約1000-3000元,而一手房最大跌幅在7000元,平均也跌了5000多元。
棄房不可取
不過從法律的角度,因為房價下跌而“棄房”拒還銀行貸款似乎并不可取。
北京市立圣律師事務所劉偉律師也表示,住房按揭貸款一般以
房產作為抵押,業主貸款逾期不還被銀行起訴到法院后,如果業主沒有其他資產可以償還貸款,法院通常會拍賣房產。拍賣所得的資金銀行作為抵押權人第一順位受償。如果足夠償還銀行貸款本息和違約金的,剩余的會返還給房主。如果拍賣得的資金不足以償還銀行貸款的,法院還會追繳業主的其他資產來償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