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市發布房地產新政策 預售前三成須凍結
發布時間:2014-02-17 來源:0352房網 編輯:李建霞
摘要:蘇州市政府新近發布了馬年首個房地產市場新政,在3年凍結期內,房產風險防范資產不得銷售、抵押和轉讓。凍結期結束后,房地產開發企業向項目所在地的區政府(管委會)提出申請,并經同意后予以解凍。
蘇州市政府新近發布了馬年首個
房地產市場新政《關于進一步加強全市商業房地產項目管理意見的通知》,在商業房地產領域“建立風險防范資產保障機制”,要求可分割出售類的商業房地產項目,在預售前必須劃出一部分房產作為風險防范資產予以凍結,時限為3年。其中,建筑面積在10萬平方米以下的,房產風險防范資產不得低于地上總建筑面積的30%;建筑面積在10萬平方米以上的,按地上總建筑面積3萬平方米劃定。在3年凍結期內,房產風險防范資產不得銷售、抵押和轉讓。凍結期結束后,房地產開發企業向項目所在地的區政府(管委會)提出申請,并經同意后予以解凍。
來自新華網的不完全統計,目前蘇州
市區范圍內(除吳江)已建成的購物廣場、專業市場、鄰里中心等各類商業體總量超過170個,還有一批在建項目和待建地塊將上市。蘇州商業聯合會的一份報告指出,蘇州部分區域人均商業面積已經超過了3平方米,遠高于西方發達國家水平,處于過剩狀態。先期將資產用作抵押,正是為了預防和規避商業項目運營不善帶來的風險。此外,為約束廣泛存在的“售后包租”行為,即
開發商以在一定期限內承租或者代為出租買受人所購該企業
商品房的方式銷售商品房,蘇州市新政規定,根據項目
工程建設進度,對項目按基礎完成、結構
封頂分別解款30%、20%。在預售階段如無售后包租現象,在項目竣工交付后1個月內全額解款;如出現售后包租現象,貨幣資本金余額部分將予以凍結,直至整改完成。
據分析,政府對商業地產監管趨嚴,將導致一定的連鎖反應,首當其沖的或是商業地塊
價格下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