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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21年4月9日,大同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了關于調整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的通知:從5月1日起,在核定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時,引入資金流動性調節系數;并且規范借款人及配偶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征信條件。具體情況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大同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關于調整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的通知
全市繳存職工:
為了保障住房公積金安全性、互助性和公平性,加強住房公積金流動性風險防控,促進住房公積金業務持續健康發展,滿足更多繳存職工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需求,充分體現住房公積金的“普惠互助、公平共享”政策性功能,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住房公積個人住房貸款業務規范》,結合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工作實際,經大同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研究決定,現對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作如下調整:
一、在核定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時,將現行貸款額度作為基數,參考當前我市住房公積金個貸率情況,引入資金流動性調節系數
計算公式:可貸款額度=現行貸款額度x資金流動性調節系數
住房公積金個貸率與資金流動性調節系數對應表:

二、規范借款人及配偶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征信條件
審核借款人及配偶《個人信用報告》時,由原政策的近三年內逾期次數連續未超過四次(含四次)累計未超過八次(含八次)可申請辦理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調整為近三年內逾期次數連續未超過三次(含三次)累計未超過六次(含六次)可申請辦理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
三、調整后的政策施行時間
調整后的政策將于2021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
大同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21年4月9日
大同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關于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調整的解讀
目前我市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繳存職工可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現行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規定貸款時最高貸款額度與借款人連續繳存年限掛鉤(見表1)
表1借款人連續繳存時間與最高貸款額度對應表

調整后的政策,規定了認定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時,用借款人連續繳存年限情況所對應的現行最高貸款額度(見表1),乘以當前我市住房公積金個貸率(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余額與繳存余額之比)對應的資金流動性調節系數(見表2),計算得出實際最高貸款額度(見表3)。
表2住房公積金個貸率與資金流動性調節系數對應表

備注:中心根據個貸率變化情況,按季度調整資金流動性調節系數,并予以公示。
表3政策調整后借款人連續繳存時間與最高貸款額度對應表

例1.借款人張先生,單身,連續繳存時間為4年。根據借款人連續繳存時間與最高貸款額度對應表(表1),屬于連續繳存年限3年 -5年(含5年)情況,原最高可貸款額度為50萬元,因當前我市住房公積金個貸率為97.61%,根據住房公積金個貸率與資金流動性調節系數對應表(表2),資金流動性調節系數為0.9,那么張先生最高可貸款額度為50x09=45萬元若張先生擬申請貸款額度不高于45萬元,不受政策調整影響。
例2.王女士,連續繳存時間為6年,其配偶王先生連續繳存時間為7年,屬于雙繳存職工連續繳存5年以上情況,原最高可貸款額度為80萬元,現最高可貸款額度為80x0.9=72萬元;若王女士擬申請貸款額度不高于72萬元,不受政策調整影響。
大同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21年4月9日
以上就是大同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于調整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的具體內容了!各繳存單位和繳存職工如有疑問,可撥打電話進行咨詢,電話:0352-1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