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見,一個看上去不錯的養老解決方案,卻遭遇了“理想很豐滿,現實很骨感”的困惑。同時,在網還流傳著一種過激的觀點:“以房養老”是政府讓個人年輕時去買房,年紀大時又變相將房產收回,政府在逃避養老責任。
針對質疑,民政部副部長竇玉沛解釋說,“以房養老”從本質上講是一種金融服務工具和產品,是一種市場行為,是一種自愿的、可選擇的、補充的養老方式,不是一項養老政策,基本養老保障還將以政府為主導。
以此可以理解,政府試點的“以房養老”措施并不是強求每個老人必須這么做,而是根據自愿原則,有房子、有需求又愿意拿出來抵押的老人才會嘗試“以房養老”。
長期從事日本養老產業研究的地產專家劉技成告訴記者,日本老齡化現象十分嚴重,該國的“以房養老”制度就是針對一些退休后的低收入老人,他們將自己的住房抵押給銀行,來預支貸款獲取生活資金。中國的“以房養老”和日本的十分類似,而且群體更加龐大。“由于我國養老制度還不夠完善,很多‘失獨’家庭的養老問題比較麻煩。”中國公益研究院院長于陽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這些家庭的老人已無子女贍養,但是由于房子自己要住,又不能賣掉,如果反向抵押就可產生現金流用于養老,提高老年人的養老消費質量。在他看來,“以房養老”的前提是要明確政府的責任以及與市場的邊界,不混淆不交叉。同時以制度法規保障老人利益不受損害,那么就可以打消老百姓的許多顧慮。
“探索多元化、多途徑養老就具有重要意義,可未雨綢繆應對老齡化趨勢以及養老壓力的增加。”于陽說,可以預見,在一段時間內,“以房養老”試點不會太順利。
觀察者說 “以房養老” 需取消養老雙軌制
當“以房養老”試點一開始提出,就有質疑的聲音稱:政府在“算計老人的最后價值”,國家在“變相補養老的大窟窿”。
其實,從“以房養老”的特性看,它只是一個小眾產品,只是讓老年人多了一種養老方式選擇,根本上不影響政府對老年人保障服務的大局。早在2003年,時任中房集團董事長的孟曉蘇提出了“以房養老”的概念,當時媒體專門做了調查,民眾并沒有那么大反對聲,且很多老人還愿意參與。
為什么這些年老百姓的保障水平提高了,反而會出現這么大的反對聲?
在采訪中發現,老百姓的怨言并非針對“以房養老”,主要因素是民眾對養老金缺口和制度的擔心。因為近期,突然把延遲退休這個問題擺在了大家面前,是政府養老金有缺口,負擔不起養老問題了?所以一提出“以房養老”試點,大家就認為這是政府在推卸責任。另一個重要因素是民眾對養老金雙軌制一直抱有意見,比如目前機關事業單位養老制度改革踟躕不前。民眾對這個政策有意見,就借“以房養老”這個問題來發泄怨氣。
從這個意義上講,政府部門應盡快采取舉措取消雙軌制,當養老雙軌制的問題解決了,養老制度平等,人們或許對“以房養老”也不會有那么大怨言了,就可以順利建立起這個在社會養老保障體系之外的另一種養老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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