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式治理
不少大同市民認為,城建失速主要是由于耿彥波的離開,所謂人走政息。那么耿彥波的治理之道是什么?這種治理方式是否確因他的離任而不可持續?
耿彥波認為,城市建設就是經濟建設,一方面通過古城修復帶動文化旅游產業,另一方面對于大同這樣的落后城市而言,做好環境,才能吸引投資,“家有梧桐樹,自有鳳凰來”。
在耿主政期間,城建資金從每年不到1億一舉飆升到每年100多億元,但同期的財政收入并沒有出現爆炸式增長:2007年至2011年,大同的財政總收入從93.04億元增加到162.26億元,年均增長14.92%;一般預算收入從36.71億元增加到64.64億元,年均增長15.19%。
而且,此前山西全省煤炭資源整合中,大同受影響最深,多數煤礦關停。除去屬于央企的大同煤礦集團,全市的煤產量從原來的5000萬噸,下降至1000萬噸。
那么,巨額的城建投資,從何而來?
與其他城市類似,土地是大同城建資金的關鍵來源。2008年以前,大同土地收入每年不過兩三億元,2009年則一下子達到30億元。
耿彥波在任時,親自主管規劃、土地、房管、城建部門,將國土局下設的土地儲備中心由正科級單位升格為正處級,并要求全市所有的土地都歸攏到土地儲備中心。
在舊城內,經營不善的國有企業被要求破產,整合出土地。
市政府對土地出讓價格嚴格控制,住宅用地開發每畝不低于200萬元,商業用地每畝不低于300萬元,這些價格比過去提高近1倍。大同一些黃金地段的土地甚至賣到將近900萬元一畝,直逼二線熱門城市杭州的地價。
在新建設的御東新區,大同的做法是,由政府出資對土地進行基礎性建設——修路、綠化、鋪設水電氣管道后,再進行招拍掛。按照政府方面的計算,新區總共42平方公里(合6.3萬畝),前期投入每平方公里不到2億元,整個新區成本不超過80億元;其中2萬畝可做商業性開發,即使按每畝100萬元計算,也可獲得200億元收入。
自2008年以來,大同五年土地出讓收益共約250億元。
銀行貸款是另一個重要的資金來源。經過市人大批準的貸款在140億元左右。大同的政府貸款主要來自于國開行和農村發展銀行這些政策性銀行,貸款利率較低,同時還款期限較長。農村發展銀行是大同政府貸款的大戶,其向市政府貸款14億元用于修路,23.3億元用于安置房工程,8000萬元用于水庫建設,貸款以財政擔保,期限是七年。知情人士透露,更多貸款是10年期或20年期。而每年約5000萬元的政府債券,則籌措到約2.5億元資金。
第三條籌資渠道是爭取上級資金。2009年國家給山西省下放了11億元保障房補助資金,大同爭取到其中9億元。此外,水利、農業、園林等各系統內的一些專項資金也被充分利用,比如,2011年大同被列為可再生能源示范城市,當年中央下撥6000萬元用于供熱和節能改造;而建設部用于支持城市房屋路面管網改造的資金,大同每年也能“跑”下幾千萬元。
“過去山西的官員們很閉塞,不愿意出去,后來都去跑資金。”大同市建委主任李易新告訴《財經》記者,“總的來說,從中央‘跑’來的錢,前后應該有100億”。根據2011年大同市政府工作報告披露,僅2010年就爭取國家和省級資金28.09億元,超過前20年總和。
耿彥波還將財政撥給下屬單位的經費進行了縮減,每個單位平均削減20%左右,從2008年至今,大同公務員未曾漲過一次工資。各個單位的收費全部上繳至市級財政,以企業開發樓盤需上繳的城市建設配套費為例,過去的做法是建委收繳這部分費用之后上繳財政,財政再返還一部分給建委,而在耿彥波任上時,一概不予返還。
此外,政府為新修建的樓盤配建學校,開發商必須繳納配套的義務教育費,過去最多每年收3000萬元,從2008年開始,這一收費逐年上升,當年收了4.4億元,第二年5.2億元,2012年約6億元。開發商若是不按規定繳納,就可能受到嚴厲查處。
大同也發動社會資金,要求企事業單位出資參與城市建設。大同煤礦集團就曾出資10億元,交由政府修建對其運輸亦有幫助的市政道路,而醫院、學校、各部門的遷址改建費用,除政府出資之外,也被要求各自籌措一部分資金。
大手筆投入背后,是耿彥波與前任們完全不同的思路。在他看來,城市是個產業,別人是“有多少錢辦多少事”,而他信奉的是“辦多少事找多少錢”。
難續
大同城建資金的核心來源是土地出讓收益。而土地出讓收益很大程度上取決于房地產市場。
站在大同城墻上南望,新開發的高層住宅和酒店密集,表明這是城市最繁華之地。知情人直言,“南城的地好賣”,御東新區開發先期投入,古城改造,都需要南城的土地出讓金作為支撐。
過去五年,是大同房地產業大發展的時期。2009年,大同市房地產業開發投資從2008年的27億元飆升到83.66億元,此后一年一跨步:2010年90.6億元,2011年134.18億元,2012年170億元。房價也從每平方米3000元上漲到5000多元。
一位在大同擁有項目的太原房地產商坦言:“考慮到大同的人口吸納能力有限,這里的房地產已經接近飽和。”
而從土地本身而言,土地價值較高的南城空間越來越有限,經過五年的高強度開發,南城可開發的土地已經很少。御東新區雖儲備了大量土地,但因新一屆政府宣布放棄將行政中心搬遷至御東新區的計劃,開發商對此區域的市場預期急劇下降。
耿彥波執政時,一方面通過鐵腕拆遷使開發商能夠在最快的時間內拿到凈地,另一方面也以特事特辦等方式簡化招商引資的手續,各大開發商一時云集大同,隨著耿的離去,大同政務恢復以往,有的開發商反映,如今辦齊各種手續又要蓋上百個公章。
再加上宏觀經濟形勢趨緩,綜合所致,大同土地出讓行情一落千丈。知情人士透露:“過去五年,(大同)土地收入每年有五六十億元,但2013年前半年不到5億元。”由于一些地塊未如約完成拆遷,向開發商提供凈地,還有40億元土地出讓金無法收回。
除去土地,另一個主要資金源頭——銀行貸款也難以再續。
出于對地方債務的擔憂,近兩年來,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受到嚴控和清理,大同亦非例外。2011年6月,當地主要融資平臺之一的大同市城市發展投資有限公司接受貸款清理的結果顯示,當時該公司共有銀行貸款58.6億元,除6.12億元有土地抵押擔保外,其余均為政府信用貸款,因此被銀行金融機構定性為現金流無覆蓋。現金流覆蓋率是指項目產生的現金流是否能覆蓋相對應貸款本息的程度,揭示項目現金流對貸款的償還能力。現金流無覆蓋意味著該公司當時已不具備貸款償還能力。根據清理方案,大同市政府要求在當年8月底前,將6000畝土地劃入城發投公司,并辦理追加抵押手續,以確保現金流全覆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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