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看文章
摘要:新一輪的醫療保險繳費又開始了,此次政策又有新的變化,快來看看新政策對大同人有利還是有弊吧!
1.繳費標準:2018年,我市城鄉居民醫保個人繳費不再區分成年人、未成年人,執行統一參保繳費標準;個人人均繳費標準統一提高30 元,人均達到180元,即我市2018年城鄉居民個人繳費標準為180元。
2.參保人員:全部落實資助困難群眾參保政策,確保將特困人員、低保對象、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等困難人員全部納入我市城鄉居民醫保和大病保險范疇。
3.醫保待遇標準:將城鄉居民門診統籌基金籌資標準從每人每年60元提高到100元。門診統籌基金主要用于支付本人在“兩定機構”發生的醫藥費、醫事服務費、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費和參保患者門診慢性病等醫藥費用的報銷。
4.實現三醫聯動:各級醫保經辦機構繼續推進在所有定點醫療機構全面推行醫保付費總額管理工作,按付費病種不少于100種,繼續推行按人頭、按床日等復合付費方式。為積極推動“三醫聯動”,職工醫保個人賬戶可以支付在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醫療費用(藥費、治療費、檢查費、醫事服務費、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費、義齒費等)。
注:義齒費即看牙也可以刷醫保啦~
5.“一站式”結算服務:我市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籌資標準提高到每人每年50元;取消大病保險分段補償辦法,參保人員合規醫療費用醫保目錄內個人自付超過1萬元以上部分,有大病保險資金統一按75%的比例支付,在一個年度內參保患者大病保險資金按規定支付的最高支付限額為40萬元。
6.醫保扶貧工作:將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全部納入大病救助范圍,解決因病致貧問題。將城鄉居民門診慢性病平均補償比例提高到60%以上;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孕婦在縣域內實行免費主要分娩;將24類疾病全部納入城鄉居民重大疾病救治范圍,符合重大疾病救助條件的貧困患者在指定醫院就診住院,醫保基金支付70%,民政救助20%,將個人支付費用降至10%;
對農村建檔立卡的貧困人員、低保家庭成員、特困供養人員、喪失勞動能力的重度殘疾人、低收入家庭6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參加城鄉居民醫保的,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起付標準降低到5000元,支付比例在原來的基礎上提高3%;住院實行先診療后付費,“一站式”平臺結算,切實提高貧困人口保障水平。
7.同煤醫保:2017年要實現同煤醫保納入社會統籌,基金上劃醫保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加快同煤集團與我市醫保政策、業務、信息對接步伐,力爭2018年實現規范納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