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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16年12月5號,大同市不動產登記工作正式啟動,但是不動產登記開展以來遇到的若干歷史遺留問題讓當事人很頭大。為解決一些難題,2017年4月5號,山西省國土資源廳對外發布消息稱,有“大紅本”無“小土地證”的也可辦理不動產登。4月12號,關于公有住房的最新政策也相繼出臺。
公有住房也就是過去常說的“房改房”,是國家對職工工資中沒有包含住房消費資金的一種補償,1998年,全國各地實行房改時,公有住房作為一種住房福利出售給職工,土地性質是劃撥,價格很低。到了2000年前后,“房改房”允許被上市出售。

公有住房漫畫
已購的公有住房雖然早已明確可以過戶交易,但是對于土地的有關問題,并沒有明確的規定和要求,導致了當前不動產登記業務無法正常辦理。為此,山西省國土資源廳近日出臺專門政策,今后,對已購公有住房符合轉移登記條件的,土地出讓金按照成交價1%繳納,土地使用期限調整為70年。如成交價低于稅務部門計稅評估價的,以稅務部門認定的計稅評估價為準。土地使用年限起始期為該宗地內第一套房屋上市交易之日起計算,其土地性質變更為出讓。
小編提醒:如果你想購買已購公房,應先了解對方是以什么價格從單位購買公房的?土地出讓金是否已經繳納?如對方是以成本價從其單位購買房屋,且未繳納土地出讓金,那你在購買他的房屋時則需另外繳納土地出讓金;如對方是以市場價從其單位購買的房屋,那你就不需要再另外繳納土地出讓金了。這一點購房人應當清楚,并且針對以上不同的情況,在同賣方商議價格時加以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