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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宇鑫大廈位于大同市北城墻外側路中間(雁同西路),建筑面積4萬多平方米,住戶312戶,共26層,一、二層為商鋪,該大廈于2006年4月開工建設,于2008年8月竣工交付使用。
2009年8月25日,CCTV在法治在線和共同關注兩個欄目,對宇鑫大廈違規問題事件做了報道。由于建筑體積過大,考慮到拆遷成本過高,在修北城墻外側路時只能將路修成了弧形,一棟巨大的高樓就一直聳立在北城墻門口多年。這棟聳立在路中央的樓何時能拆掉,成了很多大同人關心的話題。今天終于有結果了。
大同市人民政府關于北城墻外側道路建設(宇鑫大廈)房屋征收補償方案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按照《大同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的若干規定》立足于實際情況,特制定如下征收補償方案。
一、征收范圍
宇鑫大廈及其附屬。
二、征收時間
征收時間:從2016年2月27日起至2016年3月27日止搬遷辦理征收手續的給予時間獎勵。
上述征收范圍方案公布時間:2016年1月27日至2016年2月27日。
三、征收原則
被征收人,可選擇貨幣補償,也可選擇產權調換。產權的認定按同政發[2011]43號文件第八條執行。
被征收人或房屋承租人(使用權人)以房屋所有權證、房屋租賃合同(公房)等有效房證,按房證面積補償。
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不明確的由市政府組織監察、國土、規劃、建設、房管、工商、稅務、審計、評審、國資委等有關部門進行認定。
選擇產權調換的,在市政府規定的安置區原則上對應層次安置;若滿足不了,依照搬遷驗收的先后順序選擇安置房進行安置。
四、征收補償方式
(一)貨幣化補償方式
宇鑫大廈委托評估機構的住宅部分市場價格為3505元/平方米,商業部分為9423元/平方米,按此標準進行貨幣補償,并對住宅類和商鋪類按原面積獎勵(按市政府相關精神執行)。
(二)住宅產權調換方式
被征收房屋認定為私有房屋,原則上實行“征一補一,以舊換新”,不結算差價。被征收的房屋認定屬國有產、同屋異產房屋的公產部分,原則上均按800元/平方米的價格回購原房屋,回購后的房屋產權歸被征收人所有,補償按私有房屋補償,并按原面積給予獎勵(按市政府相關精神執行)。
1.選擇市保障辦回購太陽城住宅的,執行等面積置換原則進行產權調換,每戶可增加10平方米市場優惠價(按照同城安居指發[2016]3號文件價格執行),再增加面積的按市政府回購價格結算。
2.選擇市保障辦提供御東等其他回購安置房源的,按市房管局下發的購買存量商品住房區位劃分及各類安置價格安置(以市房管局提供安置地點為準)。
各安置區分類結算價格:
A類:被征收房屋原面積“征一還一”不結算差價;不足45平方米的補貼到45平方米價1500元/平方米;保障到60平方米價2500元/平方米;政府限價3200元/平方米;10平方米市場優惠價4000元/平方米。再增加面積部分按每個區域購買的市場價執行。
B類:被征收房屋原面積“征一還一”不結算差價;不足45平方米的補貼到45平方米價1100元/平方米;保障到60平方米價1800元/平方米;政府限價2800元/平方米;10平方米市場優惠價3600元/平方米。再增加面積部分按每個區域購買的市場價執行。
C類:被征收房屋原面積“征一還一”不結算差價;不足45平方米的補貼到45平方米價900元/平方米;保障到60平方米價1500元/平方米;政府限價2600元/平方米;10平方米市場優惠價3000元/平方米。再增加面積部分按每個區域購買的市場價執行。
D類:被征收房屋原面積“征一還一”不結算差價;不足45平方米的補貼到45平方米價600元/平方米;保障到60平方米價1200元/平方米;政府限價1800元/平方米;10平方米市場優惠價2600元/平方米。再增加面積部分按每個區域購買的市場價執行。
上述各類區域安置房的物業管理費按所在小區現行標準執行。
3.選擇平城街東北角安置區及政府其他安置區的,按同政發[2011]43號文件執行。
(1)征收不足45平方米的房屋,45平方米以內補貼價保障住房;60平方米以內成本價以小換大;超出60平方米部分按市場價結算。
(2)征收45平方米以上不足60平方米的房屋,給予成本價加政府限價不超20平方米的優惠,超出優惠的面積按市場價結算。
(3)征收60平方米及6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給予20平方米政府限價優惠,超出優惠的面積按政府市場價結算。
(三)營業性商鋪補償方式
原則上按“征一補一,以舊換新”進行補償;選擇御東政府指定商鋪安置的在原面積基礎上獎勵原面積的20%(以市保障辦提供房源為準);選擇同泉路安置區商鋪安置的在原面積基礎上獎勵原面積的10%(以市保障辦提供房源為準)。
(四)車庫和車位按貨幣化補償(以市國資委提供價格為準)。
(五)偏房及其它房屋按房屋結構磚混、磚木、簡易分類按市評審中心和現場驗收人員共同認定,執行2010年以前補償價格。
五、搬遷費和臨時安置費
(一)搬遷費用
被征收的住宅不足30平方米按300元結算費用,被征收的房屋超過30平方米的按每平米10元進行結算費用,選擇期房的按兩次支付。先安置后搬遷的被征收人支付一次搬遷費,選擇貨幣化的支付一次搬家費。
(二)臨時安置費用
被征收房屋屬平房及土樓房,選擇期房的面積在30平方米以下的,臨時安置補償按300元/月;30平方米以上按每平米每月10元進行補償。
被征收房屋屬配套設施齊全的住宅樓,選擇期房的面積在60平方米以下的,按600元/月補償;超出60平方米面積按每平米每月10元進行補償。
臨時安置費用結算期限從搬遷驗收之日至安置房交付使用之時。
六、搬遷時間獎勵
選擇御河以西安置區給予3000元獎勵;選擇御河以東安置區給予6000元獎勵。
七、征收個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條件,且自蓋房屋申請保障住房的原自蓋房屋不予補償。
八、被征收人騰空房屋后,須保持原房屋結構完整,設施齊全,不得損壞和拆除門、窗、暖氣、管網線及各類用表等設施,違者賠償。
九、自本《方案》發布之日起,被征收房屋存在租賃關系的,由租賃雙方自行解除租賃關系;設有抵押權的,由產權人自行解除抵押;存在產權糾紛的,由當事人雙方自行解決。征收人不承擔房屋租賃、抵押及產權糾紛所產生的任何經濟和法律責任。
十、為保證征收工作如期完成,被征收人要積極配合,按期搬遷。對逾期未遷出者,經主管部門批準后將按相關規定處理。在征收過程中,對無理取鬧、阻撓、干擾征收人員正常工作的,將移交有關部門,依據相關法律規定懲處。
十一、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內可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若不申請行政復議或不提起行政訴訟,在補償決定規定的期限內又不搬遷的,由城區人民政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十二、在征收工作中,請住戶提高警惕,確保安全,防止煤氣、水、電等事故發生。應加強安全防范,切勿將您的身份證、房本、戶口本、結婚證等重要證件交給他人或由他人代為辦理,以免上當受騙或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十三、上述范圍內所有無規劃許可證、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證的建筑物、構筑物和臨時建筑一律無償拆除,市屬黨政機關、事業單位,駐同中央、省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的有證建筑按市政府有關規定執行,其他有證建筑按照有關規定給予合理補償。
十四、本方案最終解釋權在大同市城區房屋征收與補償辦公室。
2016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