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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12月12日,大同市道路交通事故快速處理理賠服務中心(以下簡稱“快處中心”)正式投入使用。今后,交通事故當事人發生單車損失金額不超過5000元的財產損失道路交通事故后,可對事故現場自己用手機拍照,然后自行撤離現場,到“快處中心”通過照片和陳述進行快速定責快速定損快速理賠。
目前,大同市市區機動車刮蹭、碰撞小額財產損失交通事故日平均發生近百起,遭遇惡劣天氣時,有時可能翻倍。以往,這些事故發生后,由于種種原因,導致道路長時間擁堵,嚴重影響市民出行。為有效改善市區交通擁堵狀況,提高社會管理效率,更好服務民生,由大同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牽頭,多部門協商合作,成立了大同市道路交通事故快速處理理賠服務中心。該中心位于城區魏都大道陽光集團汽車家園,共設20余個服務窗口單位,其中有公安交警部門、人民調解機構(包括保險調解機構)、法律援助機構(物價車損鑒定、社會公估公司)、交通法庭和15家保險企業入駐,對在全市范圍內發生的機動車小額(不超過5000元)財產損失事故,提供快速處理和快速理賠一站式服務。
快速處理適用范圍
小額財產損失事故是指事故各方均在我省投保的機動車,發生僅造成車輛損失,不涉及人員傷亡與車外財物損失,且車輛不經施救能安全行駛,基本事實無爭議,初估單車損失金額小于5000元的道路交通事故。“快處中心”只受理符合上述條件且在早7時至晚7時發生的交通事故。
快速處理基本流程
發生符合快速處理理賠條件的財物交通事故后,當事人應該立即停車,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按規定設立警告標志,報警并向所屬保險公司報案。根據交警和保險公司的指導,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對事故現場和車輛碰撞部位進行拍照,互撥互留聯系電話,并通過拍照或文字形式記錄事故各方駕駛證、行駛證、所屬保險公司等信息,共同約定時間(不得超過24小時),快速撤離現場,前往“快處中心”進行事故定責和車輛理賠。
快速處理注意事項
符合快速處理理賠條件的財物交通事故當事人主動撤離現場的,公安交管部門對其交通違法行為依法從輕或免于處罰:應當自行撤離而拒不撤離現場,造成交通擁堵的,要告知當事人,公安交管部門將依法對當事人處以200元罰款,當事人有其它交通違法行為的依法一并處罰。